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卫生院家具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卫生院家具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330703260380280000002-YG2026-HW8432-ZFCG030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卫生院家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折扣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统一折扣:97(%) | 宁波麦高家具有限公司 | 大碶莘峰村詹家100号4幢1号、5幢1号、6幢1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中标折扣 |
|---|---|---|---|---|---|---|
| 1 | 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卫生院家具采购项目 | 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卫生院家具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9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禄洁(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潘蕾,徐进,胡利强,姜红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022.5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卫生院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卫生院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9176206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9176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阳光招标)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慧、谢迦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3188379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318081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
联系人:俞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17162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bp1%2BLvzutFQsH…(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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