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鹿城区七都街道AI全域智护示范项目(环卫一体化)(2026-2028)的更正公告
关于鹿城区七都街道AI全域智护示范项目(环卫一体化)(2026-2028)的更正公告[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0302263050010000007-26-EC-DL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鹿城区七都街道AI全域智护示范项目(环卫一体化)(2026-2028)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八、▲拟投入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要求 | 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八、▲拟投入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要求相关内容 | 以本更正公告附件八、▲拟投入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要求为准 |
| 2 | 第四部分 附件→附件二:商务技术文件→(8)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 注:1、本表中供应商拟投入的保洁机械化作业机具(如无人驾驶环卫清扫车、无人机、多功能清扫车、洒水车、多功能抑尘车、护栏清洗车等(已有自有车辆的,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提交原件扫描件))及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设备及工具。 | 注:1、本表中填写供应商拟投入的保洁机械化作业机具(如无人驾驶环卫清扫车、无人机、多功能清扫车、洒水车、多功能抑尘车、护栏清洗车等)及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设备及工具,投标人自有车辆设备提供购买发票(车辆生产商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车辆设备的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承诺中标后购买或租赁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和相关车辆设备材料,其中无人驾驶环卫清扫车、无人机及承诺中标后购买(或租赁)的车辆不需提供车牌号。 |
| 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30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30 |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智联街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56969601
质疑联系人:黄焕克
质疑联系方式: 0577-86565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亮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957785772
质疑联系人:钱天玮
质疑联系方式: 1386772640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鹿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
监督投诉电话: 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rHBPSzO%2FXU%2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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