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工程(乐清段)、杭温高铁联络线工程(乐清段)-改移道路工程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工程(乐清段)、杭温高铁联络线工程(乐清段)-改移道路工程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330382262220010000002
二、项目名称: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工程(乐清段)、杭温高铁联络线工程(乐清段)-改移道路工程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 1 | 报价总价: 308000( 元 ) |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大道177号21层 | 87.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工程(乐清段)、杭温高铁联络线工程(乐清段) -改移道路工程设计 | 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工程(乐清段)、杭温高铁联络线工程(乐清段) -改移道路工程设计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恩清、张蕾、曾林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清市铁路建设中心
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与盛惠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80米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61889050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7-61889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 7幢19楼
传真: 0577-61662937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616629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 1606室
传真: /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7-85501561,0577-855015 62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VzybB9i%2FDrNK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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