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4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4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4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市城建领域重大项目“软建设”提升思路举措研究 |
| 预算金额(元) | 88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5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金华市城建领域重大项目“软建设”提升思路举措研究 数量/单位: 1 预算金额(元): 880000.00 采购目录: C99000000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重点研究规划、建设、管理运营、保障全链条提升举措,探索提升路径,同时结合国内典型案例开展实证研究,提炼可复制的推进模式与经验,为金华城建领域“软建设”提升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研究成果包括:各级项目会商和与项目联合审查机制、分级分类协调调度与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运维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组织保障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运营维护机制、完善价格收费机制。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金华市实际。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应真实可靠,引用的政策文件和案例应准确可查。 ; 需开展6-8次实地调研,调研对象应涵盖不同类型和层级的城市,每次调研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中期汇报不少于1次,终期汇报不少于2次,需根据采购人及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推进研究工作,按时提交各阶段成果;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汇报演示等工作,根据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研究成果。 ; 对提供的、过程中采集的数据和资料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不对外泄露。 ; 2026年底前完成 。 |
| 联系人 | 叶健义 |
| 联系电话 | 0579-82463975 |
| 备注 | / |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04月20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QO%2B2wBfFBH%2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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