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和孚派出所城管综合楼组合家具-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关于和孚派出所城管综合楼组合家具-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HZHC-2026(H)001
二、项目名称:和孚派出所城管综合楼组合家具-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总价:649666(元) | 湖州英才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南浔区菱湖镇南凉山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1 | 和孚派出所城管综合楼组合家具-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和孚派出所城管综合楼组合家具-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1 | 64966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峻,江帆,李银国,吴晟,孙欢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地址:和孚镇政府星光大街一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3961117
质疑联系人:许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2-396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2170107
质疑联系人:杜伟斌
质疑联系方式: 0572-217009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cUfJg6zlKE6nJSx…(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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