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4月第四批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4月第四批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4月第四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杭州市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观测站(一期)建设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835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5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杭州市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观测站(一期)建设项目 数量/单位: 1项 预算金额(元): 8350000.00 采购目录: A02360500环保监测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1)采购大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11台套,包括PM1分析仪、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城市环境摄影系统、能见度仪、气象八参数、扫描电迁移率粒径谱仪、黑碳仪、酸沉降自动监测、光量子颗粒物雷达、VOCs在线观测系统;包含一年的运维服务(自验收之日起计算); (2)完成综合站站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需根据甲方提供的方案完成建设,包括设备基础、电气智能化(供配电系统、网络架构等)、实验室专项(实验台面、采样平台、站房环境监控、恒温恒湿、防磁防震、试剂储存、废液处置等)、基础设施(门窗、墙面、地面、给排水、防水、防雷等)及其他(消防应急、标识标牌、安防监控等); (3)完成综合站设备安装与系统集成(含甲方自有设备),包含本地硬件集成(硬件辅助设备采购、设备联调与集成、现场安装与集成测试、试运行)等;按照要求把数据传至生态智卫等上级单位(接入上级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采取数据分级标识管控、零信任访问等数据安全措施。甲方自有设备包括:SO2(43i)、CO(48i)、NOx(42i)、O3(49i)。站点已建设有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OC/EC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数据已接入生态智卫平台,需和本年度新集成设备进行统一展示。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按规定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通过后按规定频次开展运维工作,通过每季度运维考核,及时提交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报告。 ;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方案完成站房指定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安装与系统集成,项目验收后按要求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 ; 2026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 。 |
| 联系人 | 叶老师 |
| 联系电话 | 0571-87998260 |
| 备注 | / |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6年04月21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vhGjkfM5UaHrxQ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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