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弘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租用车驾管业务办公场所项目的成交公告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租用车驾管业务办公场所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LBZC2026-D3-990109-GXHQ
二、项目名称: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租用车驾管业务办公场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总价:794401.48(元) | 广西来宾产投国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马坪乡龙兴村委新圩村99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租用车驾管业务办公场所项目 |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租用车驾管业务办公场所项目 | 1.租用位于来宾市天然桥路308 号的土地(15 亩)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1934 平方米);2.租用位于象州县马坪镇龙兴村委新圩村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291 平方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表。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或者报价文件承诺以及双方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国能(自行组建),磨飞娟(自行组建),兰李婷(自行组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须知正文第37.2条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19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或广西弘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94401.48(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 来宾市麒麟路136号
联系方式: 0772-6653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弘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宾市迎宾路北443号嘉信国际1129号
联系方式: 0772-428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工
电 话: 0772-4283985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提要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租用车驾管业务办公场所项目,成交公告。
关键信息
- 成交公告
- 采购人: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代理机构:广西弘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cjgg/202610/t20261030_27593026.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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