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老城区民生基础设施改造(二期)项目-小区梯控治安设施新增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征求意见
平湖市老城区民生基础设施改造(二期)项目-小区梯控治安设施新增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征求意见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平湖市老城区民生基础设施改造(二期)项目-小区梯控治安设施新增提升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2、招标需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6-4-24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6年4月24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外地可以电子邮件形式的递交(邮箱号:623490742@qq.com),文件上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张玲
5、联系电话:0573-85539088
6、联系邮箱:623490742@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公示稿4.21平湖市老城区民生基础设施改造(二期)项目-小区梯控治安设施新增提升项目设备采购.doc (920.7 KB)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c8LUUYL3uolM5J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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