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公告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徐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330702257660010000004
二、项目名称:琅琊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三、采购日期: 2026年01月15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徐某某
2、地址:略
五、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5日,当事人在琅琊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项目编号:330702257660010000004)评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评审、协商打分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款、《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55项。
七、处罚结果
1、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整(¥3000.00元);2、不得收取本次评审专家费用。
八、处罚日期
2026年06月23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2、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3、联系电话: 0579-82487292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yVt2hPHgYHtkq4q…(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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