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精海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南浔区无人机+水利政务巡检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南浔区无人机+水利政务巡检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湖州精海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330503264010010000003
二、项目名称:南浔区无人机+水利政务巡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 1 | 总价:395000(元) | 杭州禹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石桥路198号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科创园5幢5208室 | 85.8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南浔区无人机+水利政务巡检项目 | 南浔区无人机+水利政务巡检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展忠,费建锋,邹迪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折扣率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肆仟壹佰捌拾元整(¥418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1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3023592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2-3023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州精海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安小区东门9号楼一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068798
质疑联系人:章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06879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FuKyt9c4t0UOhq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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