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技系统(PACS)、医技系统(病理检查系统)、医技系统(检验管理系统)、重症监护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技系统(PACS)、医技系统(病理检查系统)、医技系统(检验管理系统)、重症监护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技系统(PACS)、医技系统(病理检查系统)、医技系统(检验管理系统)、重症监护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医技系统(PACS)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技系统(PACS)维保服务
标项二
标的名称:医技系统(病理检查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78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技系统(病理检查系统)维保服务
标项三
标的名称:医技系统(检验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技系统(检验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标项四
标的名称:重症监护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重症监护系统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87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维保服务需要对原软件系统的技术核心和系统源代码具有绝对掌控权,其中不仅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更涉及到新接口改造开发风险的增加,采用非原软件开发商来运维工作,将导致可能无法正常运维。鉴于以上项目是对现有系统进行系统服务运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指的是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了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规定的情形,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丰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杭州汛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5号楼618室、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11号华创大厦26层2612室、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寺平南路16号712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杭州原野汽配五金市场1幢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7日至 2026年04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孔月华
联系电话: 0575-88217331
传真: /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张婷婷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5209697
传真: 0575-85209697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结论.pdf (843.5 KB)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xFeTMiHywxL%2Fo…(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