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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公告福建省市政工程截止 2026-07-07 08:30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2
投标截止2026-07-07 08:30
所属地区福建省
采购人福安市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08.68万元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81]FJTH[TP]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安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成交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陈娟,更正为:陈娟/古晓丽/古雯。

原公告的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福建鸿顺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福建瑞居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790,682.00元,更正为:823,299.86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790,682.00元,更正为:823,299.86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福建瑞居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23,299.86元物业管理服务(总价):823299.86元

1、原采购结果: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 1物业管理服务:1.186万元

现更正为: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 1物业管理服务:1. 2349 万元

2、其他补充事项

福建鸿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于报价部分中的保险企业缴纳部分费用详细说明,无法证明其能满足 “本项目人员的薪酬不得低于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部分,不得低于福安市人社局规定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及标准。” 承诺,存在影响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谈判小组一致认定福建鸿顺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谈判小组一致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福建瑞居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人,成交金额为823,299.86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安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安市溪潭镇进仕东路6号

联系方式: 18605052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 0593-2826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古晓丽/古雯

电话: 0593-2826502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2日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6d048f4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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