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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应急煤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采购应急煤炭项目,规模未知,2026-10-30截止

招标公告辽宁省公共安全截止 2026-10-30 16: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投标截止2026-10-30 16:30
所属地区辽宁省
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
代理机构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中标人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所属行业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无
采购人地址无
项目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

公告正文

采购应急煤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30

项目概况

采购应急煤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4-00820

项目名称:采购应急煤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0000

最高限价(元):900

采购需求: 查看

1.项目概况:采购应急煤炭项目,本次采购暂估量1500吨,具体以实际到场数量为准。

2.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提出需求后的2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 成交供应商负责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货物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 1)、符合国家现行煤炭行业标准规范(GB5751-86)和《煤炭管理规定》。

★ 2)、发热量值:≥5000大卡/千克。

收到基水分:≤7%

干燥基灰分:≤18%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1%

含硫分:≤:0.25%

★ 3)、成交供应商负责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堆放整齐,运费及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送货时间、数量由采购人确定,如供货不及时,煤炭卡值不达标及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及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4)、供货时随煤要自带检验报告,需提供每一批次的样品送至采购人处,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产品是否合格,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未达到采购要求则本批次货款不予支付。

★ 5)、供应商报价应包括燃煤、运费、人工费、检验试验费、风险因素、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分批送货,成交供应商提出需求后的2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0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电子版备份文件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lnjyxmb@163.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并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谈判环节:本项目谈判环节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进行谈判。如因供应商无法与之取得联系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的谈判失败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特殊情况除外。 本项目最高限价:900.00元/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27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 024-25290088

邮箱地址: lnjyxm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000080000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斯文、张婷、杨佳、张维佳、李冰

电 话: 024-25290088

附件:

内容提要

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采购应急煤炭项目,规模未知,2026-10-30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截止/资格/交付期/特殊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无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2610/t20261030_2759300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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