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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川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集聚区风貌提升(麻步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平阳县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集聚区风貌提升(麻步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川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4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川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330326267010010000062

二、项目名称:平阳县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集聚区风貌提升(麻步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投标报价:447563(元)温州市鑫河广告有限公司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吉祥路65号86.1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平阳县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集聚区风貌提升(麻步镇)平阳县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集聚区风貌提升(麻步镇)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海萍,陈海燕,黄志(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806618624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3868884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川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喜得乐家居市场一栋4楼402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58932626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395892835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27cT4PS7hDdQ5k…(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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