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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湖笔文化生活共享中心工程配套家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湖笔文化生活共享中心工程配套家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4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10.64万元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050326974001000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湖笔文化生活共享中心工程配套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五金配件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CMA/CNAS 标识检测报告,所投五金配件(导轨、门铰、锁、三合一连接件、拉手)依据现行有效轻工行业标准 QB/T 3827-2017、QB/T 3826-2017、QB/T 3828-2017、QB/T 3832-2017 完成检测,核心指标满足以下要求: 1. 中性盐雾试验≥300h、铜盐加速乙酸盐雾试验≥300h,镀层耐腐蚀等级、镀层对基体保护等级实测值及外观评级达到 1 级,全部达标得 6 分; 2. 额外提供乙酸盐雾试验≥300h、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300h 检测项的,每提供 1 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提交原件核验;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CMA/CNAS 标识检测报告,所投五金配件 (导轨、门铰、锁、三合一连接件、拉手) 依据现行有效轻工行业标准 QB/T 3826-1999、QB/T 3827-1999、QB/T 3828-1999、QB/T 3832-1999 完成检测,核心指标满足以下要求: 1. 中性盐雾试验≥300h、铜盐加速乙酸盐雾试验≥3300h,镀层耐腐蚀等级、镀层对基体保护等级实测值及外观评级达到 1 级,全部达标得 6 分; 2. 额外提供乙酸盐雾试验≥300h、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300h 检测项的,每提供 1 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提交原件核验;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成品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CMA/CNAS 标识检测报告,所投家具成品(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桌、会议椅、沙发)依据现行有效国家标准 GB 18580-202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完成检测,核心指标满足以下要求: 1. 甲醛释放量≤0.05mg/m³、苯≤0.05mg/m³、甲苯≤0.1mg/m³、二甲苯≤0.1mg/m³、TVOC≤0.3mg/m³,全部达标得 3 分; 2. 依据 GB/T 10357 系列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标准,提供成品耐久性检测≥1.5 万次的检测报告,得 3 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提交原件核验;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CMA/CNAS 标识检测报告,所投家具成品(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桌、会议椅、沙发)依据对应现行有效标准完成检测: 1. 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桌、会议椅(木质硬质家具):执行 GB 18580-202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2. 沙发(软体家具):执行 GB 18580-202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QB/T 1952.1-2023《软体家具沙发》。 核心指标满足以下要求: 1. 甲醛释放量≤0.05mg/m³、苯≤0.05mg/m³、甲苯≤0.1mg/m³、二甲苯≤0.1mg/m³、TVOC≤0.3mg/m³,全部品类指标达标得 3 分; 2. 耐久性检测要求:依据 GB/T 10357 系列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标准、QB/T 1952.1-2023《软体家具沙发》,提供成品耐久性检测≥1.5 万次检测报告,得 3 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提交原件核验;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026年08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与之相关的内容一并修改,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北兴路38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868260718

质疑联系人:姜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2-3935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B幢17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琦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367255698

质疑联系人:张俊璐

质疑联系方式: 0572-20752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 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2-3026731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Hgn207SpNbMQHf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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