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6-2028年钱塘区下沙区域路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2026-2028年钱塘区下沙区域路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4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00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330114264180010000047-1

二、项目名称: 2026-2028年钱塘区下沙区域路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2577700(元)滨和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文路426号岩大房文苑大厦13楼1326室87.52
2总价:3296004.2(元)温州宇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市下吕浦锦江家园16幢3单元2楼A区85.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2026-2028年钱塘区下沙区域六号大街(含)以南区域路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路灯及附属设施养护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整体履约期限2年,合同履约期限为2026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内年度考核评定优秀方可签订第二年合同。考核办法现根据杭钱综执【2023】47号文件执行(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期内若出台新的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则按照新的考核办法、考核标准执行)。具体养护开始时间为按招标文件要求
22026-2028年钱塘区下沙区域六号大街(不含)以北区域路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路灯及附属设施养护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整体履约期限2年,合同履约期限为2026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内年度考核评定优秀方可签订第二年合同。考核办法现根据杭钱综执【2023】47号文件执行(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期内若出台新的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则按照新的考核办法、考核标准执行)。具体养护开始时间为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来逸飞(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周琪,杨成(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郭明,宋付杰,马苏莹,万颖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0%计算;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差额累计法):

中标金额标准费率八折费率

≤100万元 1.5% 1.2%

100-500 0.8% 0.64%

500-1000 0.45% 0.36%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8791.71 (标项1: 22097.28元,标项2:26694.4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松合路36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6995056

质疑联系人:吕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6933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8号三立时代广场1206室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伍红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357106093

质疑联系人:赵红梅

质疑联系方式: 1375719617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986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其他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qN7A%2B1dIc1YaJ…(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