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家校社共育智慧研修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象山县家校社共育智慧研修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BITC-202610247GCE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家校社共育智慧研修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 1478000(元) | 宁波市敦煌影视艺术有限公司 | 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 145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
| 1 | 象山县家校社共育智慧研修室 | 象山县家校社共育智慧研修室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26年5月10日前完成建设进入试运行(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结束后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 方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祥法,王海潮(第 1标项采购人代表),刘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名:宁波市敦煌影视艺术有限公司,最终得分 88.13分;
第二名:宁波观山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得分 81.90分;
第三名:宁波鸣和建设有限公司,最终得分 80.78分;
第四名:宁波阿凡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最终得分 73.34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石浦镇中心小学
地址:象山县石浦镇北山村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 59100700
质疑联系人:鲍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 59100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 307605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 0574- 874749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 163号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ySBBXhZ9YbAoQ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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