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箬横镇中心卫生院、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巡回诊疗车配套医疗设备的意见征询公示
温岭市箬横镇中心卫生院、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巡回诊疗车配套医疗设备的意见征询公示
公告正文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箬横镇中心卫生院、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拟对温岭市箬横镇中心卫生院、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巡回诊疗车配套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
2.采购需求及评分细则中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或排他性条款;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回复
1.各供应商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 202 6 年 0 7 月 24 日下午 17:00时前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并与联系人联系,确认是否接收,联系电话: 1 8969670130 ,联系人:柯菲。
2.邮箱地址: 18969670130@163. com
3.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采购人不对意见各供应商的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四、拟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岭市箬横镇中心卫生院、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
代理机构: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菲
联系电话: 18969670130
附件信息:
意见征询稿——温岭市箬横镇中心卫生院、温岭市大溪镇中心卫生院巡回诊疗车配套医疗设备-招标文件.pdf (1.5 M)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Ga1A83Dq4%2FoS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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