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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211]XHT[CS]2026003

中标公告福建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07-27 09:15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8
投标截止2026-07-27 09:15
所属地区福建省
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39.52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211]XHT[CS]2026003

二、项目名称: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厦门市喜迎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后尾路51号-101店面892,928.00元99.6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市喜迎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892,928.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冯燕珍
评审专家:林明胜 、 陈南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类:(1)收费标准以成交(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 1.5%,(100-500]万元 0.8%。(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代理服务费到以下账户: 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账号:129230100100300387。为方便代理服务费的核对,请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标注项目信息,如:______ (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1.205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响应总价不作为合同最终付款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成交折扣率及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本项目的成交折扣率为892928/ 1395200 =64%。

2、本项目结算单价= 食材基准价×成交折扣率(%);结算费用= 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

联系方式: 0592-628813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后坑前社318-3号505室

联系方式: 13559185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强妹

电话: 13559185482

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8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c7b1c5f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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