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幼儿园招聘保安更正公告
营口市站前区教育局招聘保安,更正公告,预算及具体时间未提及。
公告正文
| 学校及幼儿园招聘保安更正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6-10-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802-005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及幼儿园招聘保安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11月25日9:30 原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辽宁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变更为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30日15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站前区教育局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67号
联系方式: 0417-2923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伊先生
电 话: 0417-2972505
附件:
内容提要
营口市站前区教育局招聘保安,更正公告,预算及具体时间未提及。
关键信息
- 更正公告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zgg/202610/t20261030_27591599.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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