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租赁服务项目(2026.10-2029.10)-澄清修改公告
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租赁服务项目澄清修改,增值税税率调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租赁服务项目(2026.10-2029.10)》(招标编号:C202601BA2001716758147)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
一、澄清和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本采购项目共3项内容,其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应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应为3%。如投标报价中填报其他税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税务机关的证明资料。
修改为:
(3) 本采购项目共3项内容,其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应为9%,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应为3%。如投标报价中填报其他税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税务机关的证明资料。
2、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报价要求备注(2):
本采购项目共 3 项内容,其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应为 6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应为 3 %;如投标报价中填报其他税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税务机关的证明资料。
修改为:
本采购项目共3项内容,其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应为9%,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应为3%。如投标报价中填报其他税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税务机关的证明资料。
3、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报价明细表备注2:
本采购项目共 3 项内容,其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应为 6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应为 3 %;如投标报价中填报其他税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税务机关的证明资料。
修改为:
本采购项目共3项内容,其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应为9%,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应为3%。如投标报价中填报其他税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税务机关的证明资料。
二、本项目报名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问题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与规范管理部(0731-85261936)。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
联系人:钟华盛
电 话:0731-85266929
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1-1805室
联系人:张灵敏、王磊、陈乾、张璇
联系电话:0731-85163777
电子邮件:hxglzhongy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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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租赁服务项目澄清修改,增值税税率调整
关键信息
- 增值税税率调整,其他时间不变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cgjy.tobacco.com.cn/bgfwzb/85543.j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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