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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采购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预算60000元,询价截止2026-10-28 09:00。

招标公告北京市医疗卫生截止 2026-10-28 09: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投标截止2026-10-28 09:00
所属地区北京市
采购人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项目预算6元
项目编号2027
采购方式询价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57号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18980329005

公告正文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2 09:30:15 来源: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7 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 采购 项目(第二次)

询价公告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采用询价方式 采购 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 ,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采购单位: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 项目名称: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询价

(四) 预算金额: 60000元

(五)最高限价: 60000元

(六) 采购需求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编制。

二、供应商的资格 条件

(一)一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对相应要求作出承诺 。

(二)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

1、编制单位具有工程咨询类乙级或甲级资信资质。

2、编制人员具有编制项目所需的能力和资格证书。

(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参加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 截止时间: 202 6 年 10 月 28 日 9 : 0 0分止(北京时间)

(二) 提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 57号(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8室

(三) 联系人:杜老师 18980329005

四、 响应文件开 启

开启时间: 202 6 年 10 月 28 日 9 :30 (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 57号(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2室

五、 编制服务要求

(一)按照采购人时限要求(在合同中约定),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上述编制成果均须通过并取得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二)供应商须提供各项成果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文件根据审批及采购人存档需要打印。

(三)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批复通过一项,供应商即可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该项编制服务款项;上述编制服务费用也可全部完成后一并支付。

(四)若项目申报终止,其后续相关编制服务不再继续履行。

六、 其他 相关 事宜

(一)本次询价采购,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至少达到 3家方可开启,且有效报价 的供应商 须至少达到 3家方可进行比选 ,否则作废标处理 。

(二)本次询价采购采取 最低价法 ,即 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 成交 供应商 。若 最低有效报价不止 1 家,由采购 人 以抽签方式决定 成交 供应商 ;如第一顺位供应商因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本采购项目,可以确定后一位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直至确定中选供应商;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重新组织采购 。

(三)供应商法人参加询价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应提供企业法人签字或签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响应文件中应写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 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五) 供应商须提供 至少 1 笔同类业绩。(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合同复印件即可)

(六)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采用 胶装方式 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供应商将响应文件 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 采购人 指定地点 (响应文件可现场提交,也可邮寄提交,均以采购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邮寄的响应文件须在快递单外注明 “项目名称” ) 。

(七) 供应商 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 以人民币为单位 在 响应文件中 一次性报出 固定不变 的价格 (报价时应对每一小项分别报价,每一小项的报价均不得超过 15000元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或 其他 不符合报价要求的 作 无效报价 处理,并视为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 所报价格包含 本项目编制 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不存在本公告第六条第(四)项情形的承诺函等。

(九) 自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日 内,中标供应商 应 与采购方编制服务 合同, 供应商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按本询价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

(十) 其他有关条件:合同约定。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 57号

采购咨询 联系方式:杜老师 18980329005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 6 年 10 月 22 日

交易结果

交易结果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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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10-22 09:30:15 来源: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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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7 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 采购 项目(第二次)

询价公告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采用询价方式 采购 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 ,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采购单位: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 项目名称: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询价

(四) 预算金额: 60000元

(五)最高限价: 60000元

(六) 采购需求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编制。

二、供应商的资格 条件

(一)一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对相应要求作出承诺 。

(二)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

1、编制单位具有工程咨询类乙级或甲级资信资质。

2、编制人员具有编制项目所需的能力和资格证书。

(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参加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 截止时间: 202 6 年 10 月 28 日 9 : 0 0分止(北京时间)

(二) 提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 57号(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8室

(三) 联系人:杜老师 18980329005

四、 响应文件开 启

开启时间: 202 6 年 10 月 28 日 9 :30 (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 57号(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2室

五、 编制服务要求

(一)按照采购人时限要求(在合同中约定),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上述编制成果均须通过并取得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二)供应商须提供各项成果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文件根据审批及采购人存档需要打印。

(三)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批复通过一项,供应商即可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该项编制服务款项;上述编制服务费用也可全部完成后一并支付。

(四)若项目申报终止,其后续相关编制服务不再继续履行。

六、 其他 相关 事宜

(一)本次询价采购,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至少达到 3家方可开启,且有效报价 的供应商 须至少达到 3家方可进行比选 ,否则作废标处理 。

(二)本次询价采购采取 最低价法 ,即 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 成交 供应商 。若 最低有效报价不止 1 家,由采购 人 以抽签方式决定 成交 供应商 ;如第一顺位供应商因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本采购项目,可以确定后一位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直至确定中选供应商;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重新组织采购 。

(三)供应商法人参加询价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应提供企业法人签字或签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响应文件中应写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 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五) 供应商须提供 至少 1 笔同类业绩。(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合同复印件即可)

(六)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采用 胶装方式 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供应商将响应文件 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 采购人 指定地点 (响应文件可现场提交,也可邮寄提交,均以采购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邮寄的响应文件须在快递单外注明 “项目名称” ) 。

(七) 供应商 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 以人民币为单位 在 响应文件中 一次性报出 固定不变 的价格 (报价时应对每一小项分别报价,每一小项的报价均不得超过 15000元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或 其他 不符合报价要求的 作 无效报价 处理,并视为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 所报价格包含 本项目编制 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不存在本公告第六条第(四)项情形的承诺函等。

(九) 自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日 内,中标供应商 应 与采购方编制服务 合同, 供应商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按本询价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

(十) 其他有关条件:合同约定。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 57号

采购咨询 联系方式:杜老师 18980329005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 6 年 10 月 22 日

内容提要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采购2027年市场监管药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编制服务,预算60000元,询价截止2026-10-28 09:00。

关键信息

  • 预算60000元
  • 询价截止2026-10-28 09:00
  • 需具备工程咨询类乙级或甲级资信资质
  •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工程咨询类乙级或甲级资信资质
  • 编制人员具有编制项目所需的能力和资格证书
  • 至少1笔同类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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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7/002007001/20261022/1dc77b7d-06cd-4306-aa2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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