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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钼靶机、耳石复位仪、产程三维导航系统等一批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一批设备公开招标,预算859万元,11月24日截止投标

招标公告浙江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11-24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投标截止2026-11-24 09:30
开标时间2026-11-24 09:30:00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859.1万元
项目编号33032626104001000005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66007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钼靶机、耳石复位仪、产程三维导航系统等一批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326261040010000058

项目名称: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钼靶机、耳石复位仪、产程三维导航系统等一批设备

预算金额(元): 8591000

最高限价(元): 8591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钼靶机、耳石复位仪、产程三维导航系统等一批设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59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钼靶机、耳石复位仪、产程三维导航系统等一批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涉及辐射安全防护管理的,投标人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6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公安部门查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向采购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6)本项目属分散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提供开标评标场地,没有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及合同履约监管的职能。对招标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63660070

质疑联系人: 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7-63660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时代广场时代公寓26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蔡世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7758130192

质疑联系人: 郑贤聪

质疑联系方式: 1335334171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33032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内容提要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一批设备公开招标,预算859万元,11月24日截止投标

关键信息

  • 预算859万元,11月24日截止投标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 涉及辐射安全防护管理的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30_27590066.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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