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存中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
关于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存中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0000263030030000602-HSZB-2026-9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存中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前附表15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有相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的做同步调整 | 收到采购人发出的签订合同要约后7天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汇票、支票形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项目验收结束后无息退还。 | 收到采购人发出的签订合同要约后7天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项目验收结束后无息退还。 |
| 2 | 第五部分 合同中12.4.1”1、合同价款内的工程款支付“第(3)点(采购文件中有相关付款方式内容的做同步调整) |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且承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价的1.5%)后由发包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如结算审定价超过合同金额,发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超出部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有关规定退还。 |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且承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价的1.5%)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如结算审定价超过合同金额,发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超出部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有关规定退还。 |
| 3 | 工程量清单 | 原工程量清单 | 详见附件,具体内容以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工业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老师、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8320055
质疑联系人:范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832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梦菲、金婉晶、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56321030、0571-87981527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 0571-563860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807798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1ABg6qFWnzMF4EZ…(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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