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公告正文
柯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1804号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1.5T磁共振维保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新思创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超梁子村102号101、102室
被投诉人 1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明北路卧薪桥五云大楼四楼
被投诉人 2 :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址:柯桥区笛杨路868号
相关供应商:扬州智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经济开发区锦华路6号仪征工业园区10号楼-2
五、基本情况
北京新思创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1.5T磁共振维保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1804号,包号:标项1)采购文件的投诉,于2026年04月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归纳为:1.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2.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竟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1.5T磁共振维保项目(绍柯采〔2025〕1804号)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柯桥区财政局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ESguZgb07HctFY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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