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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
代理机构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所属行业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

项目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交接押运、管理维护、远程展示、协助处置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8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考虑到目前浙江宁波安邦护卫公司提供的此项服务覆盖全大市,全市公检法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换押流转顺利,未发生安全事故。且该公司系宁波地区唯一一家集武装守押、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于一体,具有初、中、高级保安员培训资质的综合性服务企业,现开发使用的可满足涉案财物登记录入、调阅分类、法律文书上传等功能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是目前唯一和省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对接的系统。本次采购需要保障项目的延续性和时效性。

2.若更换保管单位,无法确定能否提供规范服务、能否及时响应、系统内涉案财物能否推送至管理中心、存放在库的涉案物品在公检法部门间流转是否会受限等,主体更换后交接过程中是否存在丢失等执法风险。而且新更换的供应商需要时间和成本重新开发能与省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顺利对接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和被替换供应商的投资损失。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载明的情形。故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北川路2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30日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

联 系 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574-88645102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长汀路50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何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285326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img-X29162345.pdf (171.4 KB)

内容提要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键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dylygg/202610/t20261030_2758842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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