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中心竞争性磋商武乡县南郊戏台等3处低等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
武乡县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中心对武乡县南郊戏台等3处低等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的采购文件进行更正,要求供应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6-10-29 12:30:45
| 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 .template-center-hide-state{display:none !important;} p { line-height: 2; font-weight: 500; } .bold-500 { font-weight: 500 !important; } .ann-index-block > p * { font-weight: normal;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1404292026BCS00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武乡县南郊戏台等3处低等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退休返骋人员提供聘书以及退休证明)。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退休返骋人员提供聘书以及退休证明)。 |
更正日期: 2026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中凡涉及特定资格要求(企业资质)的,均更正为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退休返骋人员提供聘书以及退休证明)。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乡县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中心
地 址: 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太行街综合大楼11楼
联系方式: 0355-639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海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潞州区景苑华府1号楼东7层
联系方式: 0355-222268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高女士
电 话: 0355-2222688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投诉举报热线
内容提要
武乡县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中心对武乡县南郊戏台等3处低等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的采购文件进行更正,要求供应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关键信息
- 更正采购文件
- 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 更正日期:2026-10-29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 退休返骋人员提供聘书以及退休证明
原始公告:http://prec.sxzwfw.gov.cn:80/jyxxzcgz/1109063.j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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