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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17房地产)

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17房地产)挂牌转让,挂牌起始日期:2026-10-30,挂牌终止日期:2026-11-26,转让底价6995.2929万元。

招标公告江苏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11-26 16: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投标截止2026-11-26 16:00
所属地区江苏省 · 无锡
采购人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6995.29万元
项目编号WXCQZ26150
采购方式挂牌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江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
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0510-81819380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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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06001

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17房地产)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30 00:00:00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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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原文链接

http://www.wxcq.com.cn/wuxicq/

项目名称

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17房地产)

项目编号

WXCQZ26150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董事会决策通过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10-30

挂牌终止日期:2026-11-26

转让方名称

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17房地产。

权证信息列示如下:

不动产权证号:苏(

2026)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9234号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菱湖大道

111-17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

/自建房

用途:科教用地

/教育、医疗、卫生、科研

房屋建筑面积:

5687.23平方米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1242.6平方米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2058年12月30日止

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苏地行资评报字(2026)第00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无锡市新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5-12-31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

6838.89

特别事项说明

1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房产已设定抵押,抵押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40

年

4

月

30

日,此次转让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4

、该项目为交易双方协议终止后重新挂牌项目。原项目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成交,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协议终止。

转让底价

6995.2929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

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

五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

、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

、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

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2098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4

、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

五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

资产

交易合同》的;

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7、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新政办发〔2021〕43号]文件规定的受让资格和受让要求,其受让资格最终由新吴区科技部门确认。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标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8、本项目双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备查文件

1、

资产

转让

决策

文件

。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3、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

(苏)苏地行资评报字(2026)第008号《

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

5个工作日。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

电子竞价

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

,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实地看样,看样联系人:

赵经理,

0510-81999762

。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

发改委

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经理

联系电话

0510-81819380

12320200466374485P

WXCQZ26150

内容提要

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17房地产)挂牌转让,挂牌起始日期:2026-10-30,挂牌终止日期:2026-11-26,转让底价6995.2929万元。

关键信息

  • 挂牌起始日期:2026-10-30,挂牌终止日期:2026-11-26
  • 转让底价6995.2929万元
  • 资产评估值6838.89万元
  • 需一次性付清产权转让总价款
  • 意向受让保证金2098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产权转让总价款一次性付清
  • 承担相关税费
  • 递交举牌资料
  • 符合受让资格要求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6/003006001/20261029/4ce05c20-822f-4545-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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