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城县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招标雄安新区容城县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新建30处智能抓拍点位及平台扩容,最高限价1228262.89元,工期30日历天,投标截止2026-11-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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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容城县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雄安新区容城县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6-10-29 10:40:37 信息来源: 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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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容城县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容城县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以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容城县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 [2026]3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新区容城县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
。
2.2 建设
内容
:
本项目共新建前端智能抓拍点位
30
处,其中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
20
处、逆行抓拍点位
5
处、违停球机抓拍点位
5
处
。
主要建设内容为
:
1
.
前端感知设备建设
:
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
20
套,含抓拍枪机、补光灯、供电、通信接入
;
其中
12
处利旧原有杆件及混凝土基座,
8
处新建设立杆、混凝土基座。逆行违法抓拍系统
5
套,含抓拍枪机、补光灯、供电、通信接入,全部新建立杆、混凝土基座。违停自动抓拍球机系统
5
套,含违停球机、边缘计算盒、立杆、配电箱、安装支架、供电、通信接入。车载移动式违停抓拍
3
套。
2.
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
:
适配新增
30
路前端点位接入,具备违法数据解析、图片存储、设备运维、设备状态监测功能。
3.
数据资源与后端资源扩容
:
扩容存储、计算资源,满足新增点位视频、取证图片存储需求。
4.
网络系统建设
:
完成前端点位通信链路、中心网络适配并接入现有网络,保障视频及取证数据安全传输。
5.
配套工程
:
立杆混凝土基座、供电、接地、管线敷设等配套土建。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沿用原有已建安全保障体系和等级保护。
2.3 工期要求
: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本
招标
项目
划分
1
个
标段
。
2.5
项目投资估算
/
概算
/
预算
:
133.66
万元。
2.
6
本招标项
目最高投标限价
:
1228262.89
元。
2.
7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所涉及全部的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具体以
发包人要求
、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资质:具备以下
1
、
2
之一 :
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
(
公路机电工程
)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业绩最低要求:
/
。
( 3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名,具有有效的
机电
投标
人单位名称一致)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
2021
〕
40
号文件的要求:①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如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 )财务要求:
/
。
( 5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 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②
项修改为本条)
;
v. 投标人被
“
”
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工程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L
项修改为本条);
y
.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⑤
项修改为本条)。
z
.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
.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p
项修改为本条)。
B
.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r
项修改为本条)。
C
.
投标人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形。
D.
以上
u
、
v
、
w
、
x
、
y
、
z
、
A
、
B
、
C
与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
A
、
B
、
C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7
)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8 )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10
月
30
日
00
:
00
:00
至
2026
年
11
月
19
日
08:
30
:
00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 CA 数字证书
“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
”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9
日
09:00:00
“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
“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应分开制作。暗标部分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导出
格式再进行上传(暗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 /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
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
“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西城路
101
号
联系人:
崔高
电 话:
0312-5613740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乡联东
U
谷新兴科技谷
2
号楼
项目负责人
:
张钰、云帅捷
项目负责人
电话
:
0312-5900389
电子邮件:
bdtdzb1@126.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1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
https://www.xaprtc.com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
office2010
或以上版本,支持
docx
和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
后导入,
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14.3970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
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
IE
CA
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
CA
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
CA
进行检测。
10.12
-
交易服务
-
投标人主页(
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
)进行下载查看。
10.13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
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
CA
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
2
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
CA
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16
(
1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钰、云帅捷
联系电话:
0312-5900389
电子信箱:
bdtdzb1@126.com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乡联东
U
谷新兴科技谷
2
号楼
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5608231
,邮箱:
rcxzjjzbz@163.com
。
(
2
)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
4
)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7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8
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交易平台《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并按要求进行账号注册或绑定,以免影响参加招投标活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10.19
投标人应在递交
投标
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
投标
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
“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
10.
20
10.2
1
该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
附件
我要报名
内容提要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招标雄安新区容城县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新建30处智能抓拍点位及平台扩容,最高限价1228262.89元,工期30日历天,投标截止2026-11-19 09:00。
关键信息
- 最高投标限价1228262.89元,投资概算133.66万元
- 工期30日历天,划分1个标段
- 须电子与智能化或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11-19 09:00,远程开标
- 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1名,具有有效的机电专业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始公告: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jydt/003001/003001002/003001002001/20261029/8a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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