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总投资19442.98万元,最高限价17707.18万元,工期73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含标准厂房及配套。投标截止2026-11-19 09:00,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公告正文
我要报名
我要分享
我要打印
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6-10-30 00:00:00 信息来源: 任县 任县 阅读次数:
我要报名
报名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任行审投资备字〔2026〕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泽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泽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9442.9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6946.82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084.27平方米(45.13亩),建筑面积60285.7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9692.51平方米,包含2栋新建标准厂房,地下建筑面积593.26平方米,为2#标准厂房地下设备房。以及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 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润德路东侧、旭阳大道以北 。
2.2 招标范围: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所包含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7707.18 万元。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65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勘察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其余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1.3 其他要求: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10-30
00:00:00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委托代理人(如有)及上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近三个月内(2026年8—10月)连续缴纳的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4)勘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自2023-10-30
00:00:00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30
00:00:00 至 2026-11-05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评标,“异地评标
”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2)其他:1)已在“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陆“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投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 (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访问“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CA可咨询400-707-3355。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从“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向 河北麦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王鹏博、丁玉婷,联系电话: 0311-8728248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9-751279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无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泽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麦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东方大厦B座906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69号005幢801屋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佳润 | 项目负责人: | 王鹏博、丁玉婷 |
| 电话: | 0319-755811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728248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附件
我要报名
内容提要
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总投资19442.98万元,最高限价17707.18万元,工期73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含标准厂房及配套。投标截止2026-11-19 09:00,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关键信息
- 最高限价17707.18万元,工期730日历天
- 投标截止2026-11-19 09:00,线上递交
- 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3家)
- 资质要求高:设计甲级、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采用双盲评审,需CA数字证书
原始公告: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jydt/003001/003001002/003001002001/20261030/05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