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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2026年3月至8月第三批(更正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2026年3月至8月第三批(更正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信息类型采购预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项目预算60万元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2026年3月至8月第三批(更正公告)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上虞区颗粒物组分站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是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落实环保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2026年05月
采购需求概况标的名称: 上虞区颗粒物组分站运维项目 数量/单位: 1年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采购目录: C07020299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在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中标人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规范,科学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保证监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各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使颗粒物组分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主要包括:1、完成仪器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校准、耗材的更换、故障检修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2、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传输率大于85%,数据有效率大于80%。3、协助数据分析,根据治气工作需要分时段提供颗粒物组分数据分析结果,为区治气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运维参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等标准 ; 1、须安排持有相关上岗证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仪器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校准、耗材的更换、故障检修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传输数据,做到所有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特别是重大活动保障和重污染过程期间,确保相关自动监测设备连续稳定运行。2、合同期内提供技术服务专线电话,3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异常,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3、根据约定提供数据分析服务 ; 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自动站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采购人所有。中标方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资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 1年 。
联系人周树宇
联系电话0575-81275632
备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2026年04月13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Ddb5ohywd2Z6Pq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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