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金额405000元,2026-09-18签订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HW-ZJXD-086295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6-081915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坑岭150号景宏花园负一层
联系方式:13055717899
供应商(乙方):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曙光镇罗家村
联系方式:132365805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四价灭活疫苗 | 1,500,000(毫升) | ¥0.2700 | ¥405,000.00 | 1.所投疫苗必须符合最新版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南规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要求,符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四价灭活疫苗质量标准,鸡胚源或细胞源均可。 2.所投疫苗的制苗毒株为H5N6 H5-Re15株+H5-Re16株,H7N9 H7-Re5株+H7-Re6株,采购人根据本省实际需要采购。 3.HI抗体效价平均值(GMT)≥1:128。 4.疫苗供应到福建时,有效期必须在8个月以上(含8个月)。 5.投标人对福建省的月供应能力不低于2000万毫升。 6.疫苗在2-8℃保存1年,免疫效力基本不降。 7.疫苗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从成交供应商的生产车间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必须全程冷链运输,并有实时温度记录。 8.所投产品应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 |
合同金额: 40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8日至2027年09月1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09月18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金额405000元,2026-09-18签订
关键信息
- 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金额405000元
- 履约期限2026-09-18至2027-09-18
- 框架协议采购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625e5a1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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