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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温州市人民医院]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5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温州市人民医院
项目预算195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9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与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即将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服务范围涵盖体检中心、信河院区及娄桥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关系医院正常运行及公共卫生安全,是必须持续、稳定实施的重点保障项目,一旦出现中断,将对医疗服务秩序及社会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根据2024年医院党委会下达的执行内容及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我院当初已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程序推进该项目采购工作。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医疗废物处置行业准入条件高、资质要求严格、区域性明显等客观因素影响,该项目2次组织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应标而导致项目流标,而后在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过程中一直签订短期合同至今。在前期采购过程中,我科室亦已对本地区医疗废物处置市场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目前温州地区仅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具备医废全五类处置的综合能力,是我市唯一能够处置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废的设施,并且能够覆盖我院三处点位并持续提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基于上述客观事实及其市场唯一性情况。继续重复组织公开招标,已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既增加行政成本,又延长采购周期,时间一旦拖长,存在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衔接不畅的现实风险。为切实保障医疗废物能够及时、安全、规范、合法转运和处置,同时提高采购效率、避免资源浪费,现拟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我院体检中心、信河院区及娄桥院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工作,确保项目平稳过渡、服务连续不断。

基于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具备医废全五类处置的综合能力,是我市唯一能够处置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废的设施,并且能够覆盖温州市人民医院三处点位并持续提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为切实保障医疗废物能够及时、安全、规范、合法转运和处置,同时提高采购效率、避免资源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建议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温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信河院区及娄桥院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工作,确保项目平稳过渡、服务连续不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大门镇石子巷7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05日至 2026年02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059992、0577-88306694

传真: /

地址:温州市人民医院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532725、88521948

传真: /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废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论证公示.pdf (621.1 KB)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1ZAyN2XUc66Bvqh…(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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