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杭州市污染物和碳排放技术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78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5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杭州市污染物和碳排放技术服务 数量/单位: 1项 预算金额(元): 780000.00 采购目录: 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1.协助做好35家企业(发电行业24家、建材水泥6家、钢铁行业5家)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技术支撑,指导35家重点排放单位月度存证填报,为企业提供月度存证填报咨询服务,每月开展35家碳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月度存证审核,对企业碳交易进行盈亏分析,指导企业及时纠正问题形成月度一企一报告,并做好配额履约技术指导。 2.编制2025年度排污权储备管理执行报告。要求建立市、县两级排污权储备账户,核算本市各级排污权政府储备余量,根据储备调配和考核机制,开展交易和收支登记管理,完成全市排污权储备管理执行情况自查。 3.核查评估全市年度排放源统计各源污染物排放数据情况及审核整改情况;核查评估全市排放源统计季报数据填报情况;评估排放源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能力建设等情况,提出优化改进方法,进行技术指导;完成排放源统计工作评估报告。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合同期内,严格遵循采购方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不存在推迟延误等现象。2.符合排污权相关政策文件和省厅审核要求。3.符合排放源统计相关政策文件和省厅评估要求 ; 1.按目标、 质量要求实施项目,每季度末报送工作进展, 最终形成报告终稿并通过专家评审。2.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审核、核查评估和报告编制工作,进度安排系统、科学、合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3.按照项目要求开展核查评估和报告编制工作,进度安排系统、科学、合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 确保数据安全,未经申请同意后不予对外开放 ;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内;2.2026年11月;3.2026年11月 。 |
| 联系人 | 詹老师 |
| 联系电话 | 0571-89581946 |
| 备注 | /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04月07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L381gbUfviAMOL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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