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31年度象山县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收入户及大病基金支出户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2026-2031年度象山县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收入户及大病基金支出户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名称: 2026-2031年度象山县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收入户及大病基金支出户招标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CBZJ-20263015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四、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报名时间截止时间 | 至2026年04月08日23:59(北京时间) | 至2026年04月 15 日23:59(北京时间) |
| 2 | 招标文件第15页 五、评委打分表 1、利率水平 中的“(1)定期(一年)存款利率” | 投标人达到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30bp及以上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25bp、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5bp等),得2分;投标人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30bp的基础上,每-5bp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35bp、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40bp等)在2分基础上减0.5分,扣完为止。 | 删去。 |
| 3 | 招标文件第16页 五、评委打分表 1、利率水平 中的“(2)定期(三个月)存款利率” | 投标人达到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25bp及以上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20bp、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5bp等),得1分;投标人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25bp的基础上,每-5bp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30bp、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35bp等)在1分基础上减0.5分,扣完为止。 | 删去。 |
| 4 | 招标文件第16页 五、评委打分表 1、利率水平 中的“(3)活期存款利率” | 承诺对存入收入户和支出户的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的得1分,未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 承诺对存入收入户和支出户的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的得4分,未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
| 5 | 招标文件第16页 五、评委打分表 1、利率水平 中的“(4)协定利率” | 投标人达到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75bp及以上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70bp、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5bp等),得1分;投标人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75bp的基础上,每-5bp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80bp、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85bp等)在1分基础上减0.5分,扣完为止。 | 投标人达到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75bp及以上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70bp、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5bp等),得2分;投标人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75bp的基础上,每-5bp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80bp、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85bp等)在2分基础上减1分,扣完为止。 |
| 6 | 招标文件第16页 五、评委打分表 1、利率水平 中的“(5)七天通知存款” | 投标人达到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65bp及以上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60bp、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5bp等),得1分;投标人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65bp的基础上,每-5bp的(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70bp、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75bp等)在1分基础上减0.5分,扣完为止。 | 删去。 |
| 7 | 招标文件第17页 五、评委打分表 2、经营状况 中的“(2)资本充足率” | 投标人的资本充足率18%及以上的,得9分; 17.5%(含)-18%(不含)的,得8分; 17%(含)-17.5%(不含)的,得7分; 17%以下的,得6分。 注:以投标人提供的2024年度相关数据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相应数据作圈记。 | 投标人的资本充足率12%及以上的,得9分; 11.5%(含)-12%(不含)的,得8分; 11%(含)-11.5%(不含)的,得7分; 11%以下的,得6分。 注:以投标人提供的2024年度相关数据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相应数据作圈记。 |
五、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本更正公告内容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象山县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0574-6576771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申杰、徐军、胡栋
联系电话:0574-87425408、0574-88090338
传真:0574-87425386
附件信息: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R7tAmk8FiuAO0K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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