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WT112挂牌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6WT112地块,工业用地,起始价2501万元,截止2026年11月27日17时。
公告正文
| 招拍挂类型 | 网上挂牌出让 |
| 项目名称 | 2026WT112 |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 交易机构名称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 2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年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投资强度 (元 / m 2 )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 ( 万元 ) | 报价 增幅 ( 万元 ) |
| 2026WT 112 | 大岭山镇 太公岭 村 | 16669.89 | 工业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 ≤ R ≤ 3 . 50 | M ≤ 6 0% | ≥ 12000 | 金属结构制造 | 2501 | 100 |
(一) 1 . 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 2 . 成交后 30 日内由 大岭山镇 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 二 )竞买保证金设定为 501 万元人民币。
(三 )规划建设要求: 1. 地块竞得人须按 规字第 20 26-15-100 6 号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 , 其余工业项目用地指标按照 自然资发 〔 202 3 〕 72 号文件 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2. 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 24 个 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 7 年 6 月 30 日前开工,在 202 9 年 6 月 30 日前竣工。
( 四 ) 地 块的建设环保标准必须 符合 《 关于 设定 大岭山镇 规字第 2026-15-100 6 号 地块 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的要求。
( 五 ) 竞得方须与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监 管)
( 六 )若竞买申请人登记注册地不在东莞市大岭山镇的, 则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 25 日内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在东莞市大岭山镇纳税 。 (由 大岭山镇 人民政府监管)
( 七 )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 须获得 大岭山镇 人民政府同意, 转让后的受让人须 继续 履行《 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 》 的 相关 条款 ( 含补充条款 ) 。 (由 大岭山镇 人民政府监管)
( 八 ) 该地块属于现代化产业园区工业用地,地块内配套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关于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 ( 东自然资〔 2024 〕 106 号 ) 的相关要求。
( 九 )竞 得人在宗地挂牌截止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 ② 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 “ 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 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 ( 含重大预备项目 ) 等 。 但是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 ① 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②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 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协助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资格确认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 )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11 月 27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 6 年 11 月 19 日 9 : 00 至 202 6 年 11 月 30 日 9 : 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 宗地的 成交价款付款期为 30 日, 分 1 期 支付, 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 (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 。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 2026WT 112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 3% 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 0.5‰ 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25 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 10% ,定金按成交价款的 10% 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 大道 268 号
联系人: 黄小 姐 联系电话: 26983612
(二) 东莞市 大岭山镇 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东莞市 大岭山镇德政 路 1 号
联系人: 李 先生 联系电话: 22000396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 6 年 10 月 30 日
内容提要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6WT112地块,工业用地,起始价2501万元,截止2026年11月27日17时。
关键信息
- 起始价2501万元
- 网上挂牌出让
- 2026年11月27日截止
- 工业用地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让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
- 运营的项目为东莞市重大项目
- 不得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
- 不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原始公告:https://ygp.gdzwfw.gov.cn/#/44/new/jygg/v3/B?noticeId=5e9edb30-79b3-4eb0-a703-7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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