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污染源自动监测政府采购意向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污染源自动监测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污染源自动监测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衢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综合管理第三方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8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4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衢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综合管理第三方服务 数量/单位: 1项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采购目录: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为加强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能力,提高现场监督核查水平,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转率、完好率和准确率。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9号)、《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23〕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监管、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第三方运维单位培训或技术指导、平台定期巡检及数据调处等工作。需派驻3名工作人员在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从事自动监控技术服务的日常工作。现场设置办公点,配备项目工作所需设备装备。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全年协助对全市重点单位(约416个点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维开展技术规范符合性抽查,比例不少于50%。 2、全年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相关培训至少60人次。 3、全年提供12条自动监控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线索。 ; 派驻3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常驻衢州,服务内容包括:协助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 协助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监管;协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协助完成自动监控超标件督办审核;平台定期巡检、数据调处、审核;教育培训及设备共享;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服务报告编制等工作。 ; 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维护项目数据安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 |
| 联系人 | 刘圣希 |
| 联系电话 | 18167007054 |
| 备注 | /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02月10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D1jWhosXiOQ3f0k…(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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