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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第十六中学2026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公告福建省教育培训截止 2026-09-30 09:30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1
投标截止2026-09-30 09:30
所属地区福建省 · 福州市
采购人福建省福州第十六中学
代理机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44.89万元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CG-350101-FJXXZB-20260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十六中学2026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的 10 、违约责任的 10.2 中标人应当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期完成项目。逾期 30日(含)以内免于计收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日且60日(含)以内的,自第31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当年应供货物总额的0.05%标准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照当年应供货物总额20%标准赔偿损失,不再另行计收逾期违约金。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并最终验收合格后,若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当年应供货物总额20%标准赔偿损失;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更正为: 10.2中标人应当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期完成项目,中标人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按当年应供货物总额的0.0 1 %标准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日的,每逾期一日按当年应供货物总额的 0.0 5 %标准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6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照当年供应货物总额 20%标准赔偿损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并最终验收合格后,若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当年供应货物总额20%标准赔偿损失,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第十六中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35号

联系方式: 0591-22152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61号2号楼5层A

联系方式: 0591-837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雪娟

电话: 0591-83712303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951247b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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