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6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景观亮化控制终端维护采购项目(2026-2028) |
| 预算金额(元) | 8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3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景观亮化控制终端维护采购项目(2026-2028) 数量/单位: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采购目录: 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期间负责景观亮化控制终端维护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质量要求:中标单位对景观亮化控制终端正常运行的可靠性及整个设施的安全负责。维修养护中提供的所有设备、器材及整个设施运行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最新技术标准的规定,没有国标的应符合行业、部门标准;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或相应的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对景观设施的维修、养护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服务,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 服务要求:本次采购的内容是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管理的景观亮化控制终端及其配件等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景观照明监控平台的值守(含操作及平台案卷派发等)。本项目是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为确保景观亮化控制终端正常运行和有序控制,以营造“一把闸刀”控制范围内的景观照明运行有序、绚丽、和谐的夜景氛围 ; 安全要求:1、中标人对景观亮化控制终端的维修、养护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的维修工作管理制度、维护规程和安全保障体系,制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服务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视实际情况提出要求。如发现中标人在实际维护过程中存在不按相关规范要求维护作业及存在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其整改方案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 时限要求:两年整 。 |
| 联系人 | 何珊珊 |
| 联系电话 | 0577-88371692 |
| 备注 | / |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2026年02月10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eQxZrkcLvz2hhG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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