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6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杭州市余杭区文广旅体局2026年市级媒体宣传服务合同 |
| 预算金额(元) | 8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3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文广旅体局市级媒体宣传服务合同 数量/单位: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采购目录: C06010000新闻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1.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 围绕余杭文广旅体局重点工作,结合省市区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针对有宣传价值的题材进行采写,并能够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 利用各新媒体阵地进行宣发,全年在新媒体平台上转载、编写、发布余杭文广旅体局相关宣传信息全年不少于20条。 2.基层调研服务: 通过实地采访、全流程体验等形式,不定期深入基层就文旅政策落实情况、短板问题、政策效能等开展专题情况分析,每月形成文旅工作落实情况分析报告。 3.延伸服务: 做好信息撰写、海报设计等延伸服务,保障宣传工作稳步进行。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宣传内容需围绕余杭文广旅体局重点工作、省市区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聚焦有宣传价值的题材。所有约定服务需按约定时间通过甲方验收。 ; 结合余杭区文广旅体领域全年亮点工作,按时按质做好基层数据采集、报纸宣传、市级以上媒体宣传及其他延伸服务。 ; 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及其成果不涉及侵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合同履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完整所有权、使用权及修改权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在服务过程中接触的甲方工作信息、调研数据等,宣传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宣传规范,确保信息真实合规,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违规发布引发安全风险。 ; 2026年全年 。 |
| 联系人 | 张志玲 |
| 联系电话 | 18258469040 |
| 备注 | / |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02月02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kNPvqCrb0K6o0nO…(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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