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额度招标(2026年第1期) 的招标公告
关于龙游县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额度招标(2026年第1期) 的招标公告
公告正文
受龙游县财政局委托,根据《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规定) ,现就龙游县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额度招标(2026年第1期)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龙游县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额度招标(2026年第1期)
二、招标项目编号: LYCG2026GK008-2
三、招标项目内容:
龙游县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额度招标(2026年第1期)
,存期[12个月],计划招标规模10亿元。
四、投标人资格: 1.参与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参与银行的存款经营行为应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竞标人在开标截止日之前,应一次性向采购人提交本次考评指标(考评办法)所涉及的佐证资料(不含投标文件内容)。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规范的,按无效标处理。
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 2026-03-26 14:20:00 ~ 2026-04-02 14:30:00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三)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登陆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提交报名资料(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六、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 2026-03-26 14:20:22 ~ 2026-04-02 14:30:0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6-04-02 14:30:00 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0570-7261771
传真: 0570-7261771
地址:龙游县伯珍路55号4楼
2、招标人名称:龙游县财政局
联系人:郑晓东
联系电话: 0570-7021422
传真: /
地址:龙游县财政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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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OgzV%2BZlxjwsn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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