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121]CZX[GK]202600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121]CZX[GK]2026002
二、项目名称: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废标理由:已评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燕华 |
| 评审专家: | 王茂明 、 吴作邦 、 唐俊奇 、 蔡建贵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0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专项承诺函,故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5、特别规定”的第(2)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三辆密闭运输货车有效车辆行驶证、密闭部位防“水”“滴”“撒””漏”大样图片、出厂说明书等车辆信息,车牌须与危废转移联单中车牌一致。如投标人在近一年内承接过福州地区(含下辖市县区)的污水厂污泥运输业务则只需提供运输合同,无需提供上述其他材料。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闽AF4Z60)行驶证过期,上述两家投标人的情形均属违反招标文件第四章“6.2符合性审查(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的情形,故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通过。
3、本项目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故予以流(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新城西路8号
联系方式: 18250157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4号楼2、3层
联系方式: 0591-86216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林晓溪、林烨
电话: 0591-86216748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2b4ddcf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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