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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龙游县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龙游县财政局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JHCG2026-001

二、项目名称: 2026-2027年龙游县城区保洁保绿一体化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6-01-1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永康市华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大园童村风水街120号

被投诉人 1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荣昌路华昌大厦8楼

被投诉人 2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4号

相关供应商:洁洁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福路191号(临)1幢5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026-2027年项目与2024-2025年项目作为同一区域、同类服务的延续性项目,类似业绩评分设定不一致,且无合理依据、未履行必要性论证程序、未在招标文件中作出充分说明,采购人“过渡性设置”的答复无法律及事实支撑,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将“相关系统软著”作为评分条件,设置不必要门槛,且未认可租赁或购买使用方式,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等核心人员设置学历要求,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履约需求不相适应、无实质关联,未提供合理依据,未充分认可实际履约能力,涉嫌以不合理条件设置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属于违规设置投标门槛。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将“全国文明城市嘉奖”列为评分条件,存在授予主体错位、与项目需求无关等问题,且构成对未获奖地区企业的歧视性待遇,属于不合理限制,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及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4不成立,投诉事项3不存在,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游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23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kBGSltYmD0ZrGoP…(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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