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夹浦镇集镇零星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2026年度夹浦镇集镇零星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330522269100010000012-ZJJWCG-2026-005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度夹浦镇集镇零星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磋商报价:55(%) | 浙江承翔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工业集中区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2026年度夹浦镇集镇零星维修工程 | 2026年度夹浦镇集镇零星维修工程 | 完成2026年度夹浦镇集镇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工作。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或工程结算审核量提前达到60万,则本项目终止合同 | 李敦河 | 浙233201120230480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符德芳,吴水方,顾建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1 | 浙江承翔建设有限公司 | 47.0 | 38.0 | 47.0 | 44.0 | 41.41 | 85.41 |
| 1 | 浙江湖州吉润建设有限公司 | 36.0 | 35.0 | 35.0 | 35.33 | 50.0 | 85.33 |
| 1 | 湖州金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6.0 | 39.0 | 44.0 | 43.0 | 37.46 | 80.46 |
| 1 | 浙江长兴龙启建设有限公司 | 36.0 | 38.0 | 34.0 | 36.0 | 43.8 | 79.8 |
| 1 | 浙江浩翔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33.0 | 38.0 | 35.0 | 35.33 | 37.96 | 73.29 |
| 1 | 浙江长兴龙宸建设有限公司 | 37.0 | 36.0 | 35.0 | 36.0 | 36.73 | 72.73 |
| 1 | 浙江长兴中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8.0 | 37.0 | 36.0 | 37.0 | 31.03 | 68.03 |
| 1 | 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 | 40.0 | 37.0 | 36.0 | 37.67 | 28.5 | 66.17 |
| 1 | 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 | 37.0 | 36.0 | 34.0 | 35.67 | 29.2 | 64.87 |
| 1 | 长兴诚源建设有限公司 | 33.0 | 36.0 | 33.0 | 34.0 | 30.37 | 64.37 |
标项1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88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新街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267298599
质疑联系人:丁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016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
传真: 0572-6038878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038878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03887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联系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ylz4g%2BNV%2Fo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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