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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2026年度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45.3万元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ZZBDL2026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采购人通知对单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如因项目进度安排导致一年内未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期限顺延至全部项目完成。单个地块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备案。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采购人通知对单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如因项目进度安排导致一年内未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期限顺延至全部项目完成。单个地块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备案,其中被环保部门质控地块延长30天。
2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第四条时间进度要求或者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采购人进度安排原因导致一年内未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期限顺延一年。具体结合单个地块成熟度,待符合进场条件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对单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单个地块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备案,其中被环保部门质控地块延长3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采购人通知对单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如因项目进度安排导致一年内未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期限顺延至全部项目完成。单个地块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备案,其中被环保部门质控地块延长30天。
3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第七条商务要求的第1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采购人进度安排原因导致一年内未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期限顺延一年。具体结合单个地块成熟度,待符合进场条件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对单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单个地块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备案,其中被环保部门质控地块延长30天。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采购人通知对单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如因项目进度安排导致一年内未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期限顺延至全部项目完成。单个地块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备案,其中被环保部门质控地块延长30天。
4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第六条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甲方进度安排原因导致一年内未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期限顺延一年。具体结合单个地块成熟度,待符合进场条件后,甲方通知乙方对单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单个地块服务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90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备案,其中被环保部门质控地块延长30天。1、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甲方进度安排原因导致一年内未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期限顺延一年。具体结合单个地块成熟度,待符合进场条件后,甲方通知乙方对单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单个地块服务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备案,其中被环保部门质控地块延长30天。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与本次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采购文件为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9288943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9288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C15幢12A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俏、金与喆、杨利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569353

质疑联系人:袁钦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5693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

传真: /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88727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4O3XwuBfUYznq%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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