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水市2026年度排污权储备管理执行报告、“十五五”(2026年-2030年)排污权政府储备量核算评估及技术审核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4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环保政策,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5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丽水市2026年度排污权储备管理执行报告、“十五五”(2026年-2030年)排污权政府储备量核算评估及技术审核项目 数量/单位: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采购目录: 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1.落实省排污权储备调配和考核机制,建立市、县两级排污权储备账户。 2.2027年1月底前,形成《丽水市2026年度排污权储备管理执行报告》并报送省厅,作为统筹调配排污权储备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丽水所辖各县(市、区)需求,完成丽水辖区内企业富余排污权技术核查。 3.核查各县(市、区)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的完成状况,选取30家企业,结合其实际生产排污情况、环评及批复、竣工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等多方面资料开展现场复核工作,对县(市、区)企业核定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抽查,编制形成《丽水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评估报告》。 4.2026年12月底前,编制“十五五”《丽水市排污权政府储备量核算评估报告》,完成排污权政府储备量平台登记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绩效评估结果在良好以上,并通过甲方组织验收 ;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份技术报告,为甲方提供调研和技术支撑,响应甲方与项目相关的合理需求 ; 恪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实施高效、稳妥、有序,不为基层增加负担 ; 1.2027年1月底前,形成《丽水市2026年度排污权储备管理执行报告》;2.2026年12月底前,编制《丽水市排污权政府储备量核算评估报告》 。 |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 | 0578-2098992 |
| 备注 | /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03月20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ZXEB6Sdirdv4HOu…(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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