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6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6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6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湖之春”艺术展演-2026年杭州市新剧(节)目汇演 |
| 预算金额(元) | 136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3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西湖之春”艺术展演-2026年杭州市新剧(节)目汇演 数量/单位: 8台剧目展演 预算金额(元): 1360000.00 采购目录: C99000000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优选推出全市近两年国有和民营文艺院团新近创作的精品剧(节)目8部,拟于5月29日至6月13日组织剧(节)目汇演、组织专业评委、文艺评论工作者全场参与,并根据剧目演出情况评选出相应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组织纸媒、电视电台以及新媒体平台对艺术展演相关活动开展报道。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汇演剧(节)目演出场所要求交通便利且具有专业演出基本设备设施; ; (1)组织实施已确定8部杭州市新剧(节)目汇演工作。 (2)根据汇演剧(节)目规模,落实相应演出场所。 (3)组织专业评委、文艺评论工作者全程参与演出活动,协助做好本次剧目评审评判的组织工作以及各场次演出的文艺评论工作。 (4)负责做好本次“新剧(节)目汇演”所有参演剧目、演出场次的摄影等相关工作。 (5)提供本次“新剧(节)目汇演”媒体传播总体工作方案,并做好媒体报道的组织、协调、接待等相关工作 ; 建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会同演出场所做好活动现场的秩序维护、会场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以高标准要求完成活动全程的安保任务。 ;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71-85257578 |
| 备注 | / |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03月17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VUzAKvAHwfdqMDV…(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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