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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恢复采购,调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质量要求。

变更公告福建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10-21 09:15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投标截止2026-10-21 09:15
开标时间2026-10-21 09:15:00
所属地区福建省 · 福州市
采购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代理机构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预算320.39万元
项目编号FZJYZX[GK]202604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项目联系人马维婕
联系电话系统问题400-161-2666,采购文件咨询83355029,评审咨询83355031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FZJYZX[GK]2026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人要求,恢复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9-23,更正为:2026-10-0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08 09:15:00,更正为:2026-10-21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0-08 09:15:00,更正为:2026-10-21 09:15:00。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中采购包1和采购包2“8.6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中“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均更改为“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为原厂全新未使用产品,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产品说明书为准)、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车辆生产日期须为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生产日期以整车出厂合格证日期为准)。若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中标人须无条件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按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 0591-87027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方式:系统问题400-161-2666,采购文件咨询83355029,评审咨询83355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维婕

电话:系统问题400-161-2666,采购文件咨询83355029,评审咨询83355031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09月30日

内容提要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恢复采购,调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质量要求。

关键信息

  • 恢复采购,调整时间及质量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为原厂全新未使用产品,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产品说明书为准)、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性能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730d57e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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