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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泰顺县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泰顺县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泰顺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330329263320010000003-TSCG202512021

二、项目名称:泰顺县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下浮率(%):0(%)温州椿龄荟健康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华府新世界花园6幢 115室
2下浮率(%):3(%)浙江好帮手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吹台广场A幢2007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百丈镇、包垟乡、凤垟乡、罗阳镇、南浦溪镇、司前畲族镇、泗溪镇、筱村镇、竹里畲族乡9个乡镇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操作 1 百丈镇、包垟乡、凤垟乡、罗阳镇、南浦溪镇、司前畲族镇、泗溪镇、筱村镇、竹里畲族乡9个乡镇泰顺县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大安乡、东溪乡、龟湖镇、柳峰乡、彭溪镇、三魁镇、仕阳镇、西旸镇、雪溪乡、雅阳镇10个乡镇大安乡、东溪乡、龟湖镇、柳峰乡、彭溪镇、三魁镇、仕阳镇、西旸镇、雪溪乡、雅阳镇10个乡镇泰顺县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康,吴瑾,邱洛希(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蔡祈龙,詹曼曼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温州椿龄荟健康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7.068.064.069.074.068.418.086.4
1浙江好帮手养老服务有限公司64.054.068.059.068.062.618.5681.16
1浙江福康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8.062.060.067.066.062.618.3780.97
1温州瑞延医养服务有限公司47.045.056.049.053.050.020.070.0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温州椿龄荟健康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7.068.064.069.074.068.418.3786.77
2浙江好帮手养老服务有限公司64.054.068.059.068.062.618.5681.16
2浙江福康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8.062.060.067.066.062.618.3780.97
2温州瑞延医养服务有限公司47.045.056.049.053.050.020.070.0

标项1 标项2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一:31000;标项二:3028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顺县民政局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泰景路1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59281011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7-67565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电网弄1号301(县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隔壁)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爱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7858065131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 1588879932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泰顺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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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9K62BCKe%2BeLZt…(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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