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良渚博物院二期展览陈列项目形式设计的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公告
关于良渚博物院二期展览陈列项目形式设计的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公告
公告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 22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良渚博物院二期展览陈列项目形式设计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良渚博物院(良渚研究院)
项目名称:良渚博物院二期展览陈列项目形式设计
项目所属年度: 2026年
预算金额: 4500000 元
需求编制时间: 2026年03月07日
项目概况:良渚博物院二期展览陈列项目形式设计,根据已有的陈列展览大纲和建筑设计图纸,对展览的空间构成、视觉艺术形态,内容的逻辑关系呈现和展品的组织、排列、安置方式,以及承载环境的施工和辅助技术手段的实施方法进行各阶段总体形式设计的相关工作。具体以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需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单位(即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内容
详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二)采购需求等条款是否存在影响政府采购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
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邮箱1957551@qq.com)。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近期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最终发布版为准。
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良渚博物院(良渚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美丽洲路 1号。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 0571-88781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 77号汇银中心办公楼3幢2单元(整幢)。
项目联系人:单工
联系方式: 0571-86320706/18 072887619
八、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公示内容.pdf (350.4 KB)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2F68Z5J2mVKun…(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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